
在大连申请成立出国劳务公司(即对外劳务合作企业),需严格遵循《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620号)、《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》及辽宁省商务厅的实施细则。以下从申请条件、所需材料、审批流程、后续管理等方面梳理核心要点,供意向主体参考:
一、申请主体的核心条件
根据国家规定,申请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需满足以下基础要求:
1. 法人资格:必须是依法在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(个体工商户、合伙企业等非法人主体无法申请)。
2. 注册资本: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600万元人民币(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证明)。
3. 风险备用金:需向指定银行缴纳300万元人民币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,或提供等额银行保函(备用金用于垫付劳务人员遣返费用、工资拖欠赔偿等应急场景)。
4. 经营场所与人员:拥有固定且符合经营需求的办公场所(需提供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);配备至少3名熟悉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的专职管理人员(需提供劳动合同、学历或从业证明)。
5. 制度建设:建立健全劳务人员招收、培训、派出、权益保障等内部管理制度(如《劳务人员招募流程》《境外纠纷应急处理预案》等)。
6. 信用记录: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(需提供信用报告或承诺书)。
二、申请所需材料清单
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时,需准备以下书面材料(一式两份,部分需电子版上传):
1. 基础文件: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加盖公章)、公司章程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(身份证复印件+签字样本)。
2. 财务证明:注册资本实缴证明(验资报告/审计报告)、风险备用金缴纳凭证或银行保函原件。
3. 经营能力证明:办公场所证明(房产证/租赁合同)、专职管理人员名单及资质材料(劳动合同、简历)。
4. 制度文件:劳务人员管理相关制度文本(需加盖公章)。
5. 申请函:企业出具的《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申请函》(说明申请理由、经营规划等)。
6. 其他:商务部对外劳务合作管理系统填写的电子申请表(需在线提交)、辽宁省商务厅要求的补充材料(如信用承诺书)。
三、申请流程(以大连为例)
大连企业申请需通过辽宁省商务厅审批,具体步骤如下:
1. 前期准备:完成注册资本实缴、备用金缴纳/保函办理,完善内部制度,整理所有申请材料。
2. 网上申报:登录“商务部对外劳务合作管理系统”(http://fwwl.mofcom.gov.cn),填写企业信息并上传电子版材料。
3. 线下提交:将纸质材料邮寄或送至辽宁省商务厅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处(地址: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15号)。
4. 审核与核查:商务厅收到材料后,会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审核,必要时组织现场核查(检查办公场所、人员配备等)。
5. 资格认定:审核通过后,商务厅会颁发《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》;未通过的将书面告知理由,企业可补正材料重新申请。
6. 经营范围变更:拿到资格证书后,需到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,增加“对外劳务合作”项目。
7. 备案登记:在商务部系统完成企业信息备案,向大连市商务局(区县商务主管部门)报备经营情况。
四、后续经营义务
获得资格后,企业需严格履行以下义务:
1. 信息公示: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资格证书、劳务人员权益保障制度等信息。
2. 合同规范:与劳务人员签订《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合同》,与境外雇主签订《对外劳务合作合同》,明确工资、保险、违约责任等条款。
3. 保险购买:为劳务人员购买境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(保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)。
4. 年度报告:每年3月31日前,通过商务部系统提交上一年度经营报告(包括派出人数、境外纠纷处理情况等)。
5. 应急处理:建立境外劳务纠纷应急机制,及时处理劳务人员投诉,配合商务部门解决突发事件。
五、注意事项
1. 政策更新:对外劳务合作政策可能调整,建议申请前查询辽宁省商务厅官网(http://swt.ln.gov.cn)获取办事指南。
2. 合规经营:严禁虚假宣传、克扣劳务人员费用、与无资质境外雇主合作等行为,违者将被吊销资格证书并追究法律责任。
3. 地方支持:大连企业可咨询大连市商务局外经处(电话:0411-83686677)获取本地化指导。
综上,大连出国劳务公司的申请需严格遵循国家法规与省级审批要求,重点关注注册资本、备用金、制度建设等核心条件,确保合规经营以保障劳务人员权益与企业长期发展。
注:本文仅为流程梳理,具体细节请以辽宁省商务厅规定为准。
(字数:约1100字)